安徽新闻网11月3日电 昨日,安徽省物价局公布了2008年度我省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涉农价格。凡未公示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有权拒绝执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省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由省物价局颁布,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颁布一次。各县(市、区)价格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目录内建立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应当采取设置公示牌、公示栏和印发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等方式公布,公示内容应当简明、直观、易懂。公示牌、公示栏应当设置在群众较为集中的场所、群众交费场所,方便群众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涉农收费和价格一经公布,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公示的收费标准和价格有幅度的或授权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示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价格及当地有权机关批准文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