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1月7日电 省城赵女士近日来电反映:去年7月份与吉大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济合同》,通过该公司买一套房产,并交纳5000元中介费。后来,由于她与房东没有谈成,买卖告吹,房子也没过户。她要求吉大房产公司退回部分中介费,但遭对方拒绝。
记者随后与赵女士来到吉大房产公司,找到了该公司一位徐姓负责人。由于这份合同是在分公司办理的,该负责人并不知情。在了解到赵女士并没有办房产过户手续后,这位负责人立即签字让财务部门将5000元中介费退还给了赵女士。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