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1月30日电 黄山市检察院交办,由黄山区检察院侦查的原歙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汪某、原歙县公安局拘留所副指导员吴某、原歙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毕某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检方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贪污罪先后对这3人决定逮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初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汪某、吴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去年8月至今年7月间,收受他人贿赂,多次违反法律规定和监管条例,通过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件、字条和食品等方式,为在押人员与亲属间在监所内外进行联系提供帮助,为在押人员与亲属内外勾结,伪造证据、串供翻供提供了便利条件。此外,2004年7月至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汪某、吴某、毕某采取收入不入账的形式,以每月发“补助”的名义私分公款数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