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1月28日电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在2008年底前,淮河、巢湖流域所有市、县都建成一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江、新安江流域全面启动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两年内,即2010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都建成一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我省各地已采取措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17个市、23个县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88.5万立方米/日,对污染削减和环境保护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也有一些市、县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目前,淮河、巢湖流域的砀山、利辛、寿县、和县、舒城5个县污水处理厂主体结构尚未建成,长江、新安江流域的宁国、桐城、铜陵县、怀宁、潜山、全椒、来安、郎溪、青阳、黟县、旌德、泾县、祁门、东至、石台、枞阳、岳西、宿松18个市、县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染削减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各阶段目标均如期完成。省建设厅要求淮河、巢湖流域所有市、县要在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进入试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中,仍在进行厂区主体结构施工的砀山、利辛、寿县、和县、舒城等县,要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厂区主体结构已完成进入工程扫尾的定远、凤阳、金寨等县,要尽快转入调试运行和申请验收;今年污水处理厂已经调试运行的市、县,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提高运行负荷率,规范运营主体,尽快投入正式运营。长江、新安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的市、县,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从2008年起,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运行不正常的市、县,将对该地区新增国债项目实行限批,直至整改到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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