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2月11日电 省城张先生的宝马车因遭遇“凤凰”带来的暴雨在高速公路出口遇故障,导致车辆电路系统和发动机部件损坏“罢工”。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后,张先生将合肥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1.6万元。10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登陆我国最强台风的“凤凰”于7月30日进入我省,8月1日,全省绝大部分地区普降暴雨或阵雨。张先生诉称:8月1日10时,他的车辆行至巢湖市半汤高速出口时遭遇暴雨,导致车辆电路系统和发动机部件等损坏并停止工作,驾驶员在交警帮助下,将车推到一边,并立即拨打95518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合肥某保险公司以责任免除为由拒绝理赔,故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1.6万元车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庭上,合肥某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张先生不是本案适格原告,也就是说张先生无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因为在双方签订的保险单上,第一受益人是为张先生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中国银行四牌楼支行)。而且保险单上有关条款上写得很清楚:因涉水或在积水路面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有专门为发动机因涉水行驶受损的附加险,但张先生没有购买这种附加险,合肥某保险公司认为他们没有进行理赔的必要,请求法庭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tujian.org
针对保险公司的说法,张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向车主张先生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也没有提示责任免除条款,甚至连保险单都没有给张先生,而是直接给了办理按揭的银行,所以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tujian.org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还对21.6万元的索赔金额发生争议。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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