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2月11日电 合肥市某厂一职工6年前因敲诈入狱,刑满释放后再次找到当初敲诈的受害人要求补偿,并以对方孩子老婆为筹码实施敲诈。12月9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2003年初,在合肥某工厂上班的何某某因犯抢劫、敲诈勒索罪被判刑6年,今年7月刑满释放。随后何某某找到6年前曾被其敲诈过的受害人潘某,要求其给予补偿,否则将对其老婆和孩子“下手”。无奈之下,潘某只好从银行取出3000元现金交给对方了事。可是,半个月后,何某某再次打电话给潘某向其要钱。在遭到潘某拒绝后,何某某表示要对其进行报复。第二天上午,潘某某在交给何某某1700块钱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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