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13日电 为图钱财生歹意,勾结他人绑架朋友8岁女儿,还把女童掐死沉尸水底。3月12日,恶徒王玉荣和何朝平,分别被淮北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赔偿女童父母24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何朝平,男,1961年生于淮北市,1988年9月17日因犯盗窃、抢劫罪被濉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2年6月9日刑满释放。王玉荣,女,1977年生于萧县。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已查明,2008年5月,王玉荣向何朝平提议,绑架其朋友李伟的女儿小华(化名),勒索财物。2008年5月26日10时许,王玉荣在濉溪县第七小学门口,以带被害人小华吃饭为名,将其骗走后同何朝平在淮北市淮海路立交桥旁的公交站台会合。两人将小华挟持至萧县,用王玉荣事先准备的假身份证,在萧县王寨镇一农业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当日16时许,两人给李伟发短信索要赎金15万元。 tujian.org
17时51分,何朝平又打电话催要赎金,当天傍晚,两人因怕事情败露,在萧县王寨镇附近的老湘西河边将小华掐死并沉尸水底。何朝平从桥下搬来石头压住尸体,后两人乘车潜逃,次日晚11时许被抓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认为,两人犯罪行为恶劣,手段残忍,依法应予以严惩,鉴于王玉荣在羁押期间怀孕并人工流产,对其依法不适用死刑。一审宣判后,何朝平认为法院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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