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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热水器不规范引发命案
2009-06-22

安徽新闻网3月13日电 2006年2月9日,黄山市民程某从黄山市建威商贸公司小康家电经营部购买了一台万家乐牌烟道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该经营部安排安装工到程某为其在上中学的女儿承租的宿舍里进行了安装。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外间内的隔墙上,当时未安装烟道,未接通燃气。此卫生间用墙隔成里外两间,中间无门,只用布帘隔开。2月13日,程某的女儿在使用该燃气热水器洗澡时不慎死亡。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推断她的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年8月,程某的妻子梅某向省消费者协会申请对热水器质量进行鉴定。省质量检验协会鉴定结论为:该热水器安装场地不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中的相关要求,且没有安装排气烟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燃具安装者不具备安装企业资质,安装人员不具备燃气具安装职业技能,违反了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燃具事故的主要原因。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程某、梅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燃气具的生产厂家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乐公司)、建威商贸公司和小康家电经营部,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1万余元。开庭前,原告与万家乐公司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该公司一次性给予原告慰问款42万余元。次年4月16日,程某、梅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威商贸公司、小康家电经营部赔偿各项损失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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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查明,小康家电经营部是建威商贸公司的分公司,不是万家乐公司的指定经销商和安装维修服务点,没有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不具备燃气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安装工也未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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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原告程某、梅某之女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推断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按照安全规范安装热水器。小康家电经营部作为销售商,不具备燃器具安装企业资质,其派出的安装工不具备安装职业技能,将本不应安装在浴室内的烟道式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本应安装却没有安装排气筒,对造成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小康家电经营部系建威商贸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安装工是受小康家电经营部的指派,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建威商贸公司承担。原告作为消费者,本应努力掌握热水器安全使用常识,但其忽略使用说明书的警示,导致不符合安全规范安装的热水器未能及时发现,且在使用热水器时,受害人未开启门窗,以改善通风条件,其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依法应减轻建威商贸公司的民事责任。万家乐公司生产的热水器经检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虽没有配备排烟管,但国家相关的标准并无强制性规定,且其在使用说明书上作出了明确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安装、使用该热水器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不属于商品缺陷,万家乐公司不应对事故承担责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认定原告的损失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共计22万余元,建威商贸公司对赔偿款承担90%计20万余元。同时,原告中年丧女,并因此事住院治疗,精神上遭受重大打击,被告建威商贸公司应当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诉请的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属间接损失,墓地费、特殊教育费于法无据,法院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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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中级法院于去年9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建威商贸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共计20万余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万家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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