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14日电 近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下发《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该办法作为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特困群体权益、解决“执行难”方面的一种长效机制,临泉法院正在试行这种执行救助机制并逐步加以完善。
近年来,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仍不能使执行积案执结的情况下,临泉县人民法院力求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探索实施一种执行救助制度,即通过向申请执行人中的特困群体补偿一定数目的救助金,以争取执行和解并达到清结执行积案,化解法院“执行难”所引起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之目的。
这种做法在2008年临泉法院圆满解决一起因执行不能而引起的申请执行人长期信访案件时已经得到了尝试。一名年逾八旬并且生活贫困的申请执行人在领取了临泉法院救助的资金后,同意不再信访并把执行积案作为终结处理。这种做法在今年2月26日被前来临泉进行清理积案督查的省、市政法委“清积”督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临泉进一步完善这种做法,争取建立一种更加切实有效的执行救助机制。
据了解,临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逐年增多,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不在少数。由于部分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极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权益根本不能得到维护、法院执行积案长期难以得到执结,因“执行难”引起的信访问题逐年增加。临泉县委县政府希望这方面探索有所突破。要在社会上建立一种救助基金,从根本上来保障这种执行救助机制的实施。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临泉财政已拨付部分启动资金,之后,将逐步扩大救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以保证此项机制得到长期建立并有效实施。(朱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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