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22日电 市民俞先生反映:我住在杏林南村,2007年4月开始拿三类低保,每月240元;2008年6月始每月拿260元。今年1月份开始突然降到110元,我不知道为什么,盼贵报帮助调查。
调查附记:庐阳区杏林社居委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合民〔2008〕149号》文件,申请低保人的家庭收入应按照申请人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前3个月家庭收入的平均数额计算,其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从事非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收入按以下计算:年龄在18-40周岁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年龄男在41-55周岁的,女在41-50周岁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算;年龄男在56-60周岁,女在51-55周岁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计算。以此新标准重新计算低保金,60岁的俞老先生现在只能拿110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