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市场报4月22日报道,“11年前,年仅11岁的蚌埠市怀远县男孩张佳佳花80万元委托造船厂加工了一条货船”,这个奇闻竟公开出现在法院的判决书里。 tujian.org
4月21日,报料人送来怀远县人民法院(2008)怀民一初字第125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调取了蚌埠市地方海事局皖龙589号船舶登记档案:1998年2月16日,泰州市曙光船厂与购买人张佳佳签订《船舶交接证明》,“价值80万元。双方在泰州市曙光船厂进行了交接,现船款两清,该船属张佳佳所有”,另附有《造船合同》一份。法院还查明,张佳佳出生于1987年6月7日,住址为怀远县淮河航运公司。报料人笑称,出身于1987年的小男孩能在1998年花销80万元买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联系到张佳佳叔叔张顺豪,总算真相大白。张顺豪承认其实这条船是他在2005年花钱买的半旧船只,多种原因不好办理入户手续,就想以“三无船只”入户。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帮忙”制造了所谓的《船舶交接证明》和《造船合同》,日期和时间就虚假提前了7年。“当时我不在家,在朋友的帮忙下以侄子的名义办理了入户手续,到现在才发现11岁男孩花钱买大船确实荒唐。”张顺豪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事情远未结束,就是这个“11岁男孩买大船”出现在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里:“本院调取的海事局船舶登记档案材料,记载船舶的有关事实,其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予以认定。这就出现了一个大笑话”,张顺豪说。(叶俊学 王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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