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7月22日电 7月20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立即组织排查“妇炎康胶囊”等3种假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批准文号分别标示为国药准字H20078197和H20078123,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宫颈癌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为假药。标示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胶囊”属假冒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合肥药监部门表示,一经发现违规销售使用上述假药的,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