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6日电 近日,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通知》,确定在市、县级设置经办机构,在乡镇派出专职人员,全省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可增至2340人,负责管理全省4650万参合农民的“救命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规定,在市级(实行市区统筹)、县级(含县级市、未实行市区统筹的区)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日常管理;承担审核补偿、调查核实、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县人员编制(不含乡镇派驻人员)原则上大县为8人至10人,中等县为6人至8人,小县为4人至6人;实行市区统筹的市级经办机构编制原则上不超过6人;乡镇不单独设立新农合经办机构,其业务由县级经办机构派驻人员承担,原则上每乡镇1人,人口较多的乡镇可适当增加,人口较少的乡镇可1人兼管2至3个乡镇。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原则上在各市、县现有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确有困难需新增编制的,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掌握;所需人员实行公开选聘,必须保证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并符合卫生部门确定的资格条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目前我省新农合经办机构约有经办人员1300人,体系“断层”、问题凸显,乡镇一级管理队伍严重缺失。按照新的编制规定,全省专职经办人员可达到2340人左右,这将大大缓解经办机构人员紧缺的难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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