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经过17次会议后,澳门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与特区政府代表完成《社会保障制度》法案的首轮讨论,等待特区政府递交新的工作文本。委员会希望特区政府在7月份递交工作文本,争取在8月15日立法会会期结束前完成法案的审议。
委员胡主席郑志强会后表示,此次会议讨论之前剩余的条文,主要讨论公务员的社保供款问题。根据法案,社保供款分为针对受雇人士的强制性供款,以及针对非受雇人士的任意性供款两种。其中任意性供款亦向实位公务员开放,实位公务员可自行选择供款与否。
但是在今次会议上,委员会发现法案无明确规定实位公务员选择供款时的供款方式。会议出现两种意见,其一是实位公务员属任意性供款,若选择供款,就要自己供全部款项;另一种意见是建议特区政府以“雇主”的身份,为实位公务员提供部分供款。
郑志强说,如果选择第二种意见可能出现“一个制度下两种处理方式”,有违公平原则,及有违立法意愿,需要政府进一步解释。
有委员认为法案在公布后120日生效的时间过长,考虑到市民对社保立法的期盼,希望特区政府尽量缩短生效前的时间,使法案尽早生效,回应社会诉求。
此次会议后,委员会已初步与特区政府代表完成法案的讨论,之后双方法律顾问密切沟通,完善法案条文,向委员会提交新工作文本。郑志强强调,新的工作为本必须体现之前会议的讨论成果,以及政府的立法原意和政治取向。
他希望特区政府在7月份递交工作文本,以便委员会继续讨论,争取在8月15日立法会会期结束前完成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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