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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手续事宜引争议 街总副理事长今晤灝景峰发展商 |
2011-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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灏景峰入伙手续事宜引起公众争议,街总副理事长黄祖添表现,办理入伙手续与物业管理合同不能混为一谈,大厦管理费[GuanLiFei]应由分层所有人大会(管委会)开会决定,倘因未能集结足够的小业主[YeZhu]而转向由发展商订定管理费[GuanLiFei]金额,发展商应供给清楚的定价依据。 此外,街总今日下午将与小业主[YeZhu]到房屋局了解事件。 黄祖添昨日受访时说,对於是次事件,该会以为办理入伙手续和物业管理合同不能混为一谈。小业主[YeZhu]皆以为每方迟一元的管理费[GuanLiFei]计算办法不合理。法例规定,管理费[GuanLiFei]应是根据分层所有人大会决定一年内的管理预算来厘定,然而,现时有不少灏景峰业主[YeZhu]仍未入伙,难以组织管委会,致使大厦管理费[GuanLiFei]转向由发展商厘定。不过,倘小业主[YeZhu]对发展商订出的管理费[GuanLiFei]存有任何疑问,住宅发展商应出面解释厘定依据,协商事件。 街总尝试联系发展商,据知对方也愿意倾谈,估量今日上午便能开会讨论。同时已组织部分小业主[YeZhu]在今日下午到房屋局商谈及处置事件,争夺下降管理费[GuanLiFei],以及了解厘定管理费[GuanLiFei]的依据。 谈及将来推出的楼花买卖条例怎样填补相干破绽?黄祖添以为,相干法例必需明晰上楼后会签署何等条款与协定,当局也要订定管理公司的利润价格管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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