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日公布首份跟踪审计报告,就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的筹建工作进行分阶段跟踪审计,首阶段审计主要范围包括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的“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及质量监控”两方面。在财务管理方面,报告指出,运建办向公衆公布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第一期的
投资[TouZi]金额[JinE]为七十五亿元。但该预算只是轻轨[QingGui]第一期“主体土建”及“行车物料及
系统[XiTong]”的静态
投资[TouZi]估算金额[JinE];运建办预计“主体土建”的
投资[TouZi]额为四十亿元,按已判给的“行车物料及
系统[XiTong]”投标价为四十六亿八千八百万元,较运建办对相关造价估算三十五亿元增加了十一亿元,增幅为百分之卅一点四二。因此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第一期的
投资[TouZi]金额[JinE]估算应为八十六亿八千八百万元,较之前公布的七十五亿元造价增加了百分之十五点八四。
未包括多项开支
报告指出,该八十六亿八千多万元还未包括多项开支,其中“行车物料及
系统[XiTong]”的四十八亿多元只是基本项目的费用,将来的维护服务及额外列车批次采购的费用未包括在内,中标公司提出的该项费用为廿三亿元。轻轨[QingGui]的“项目管理及技术援助服务”的判给金额[JinE]为一亿七千多万元亦未包括在
投资[TouZi]预算内,运建办解释在公布七十五亿元造价时,该项目已经判给,所以不计算在造价内。运建办自二○○八年一月至二○一○年六月间曾将另外三十项研究项目及前期工程判给予私营公司,总额八千多万元,该笔款项亦未列入造价。
审计署认为,运建办作为一个项目组,其成立目的是为了负责筹建及协调运输基建的工作,至去年七月,运建办的日常运作所涉及的开支均与轻轨[QingGui]的筹建有关,二○○八年及二○○九年运建办的年度运作开支合共约三千三百四十二万元,亦应视为兴建轻轨[QingGui]的
投资[TouZi]金额[JinE]。
无法知日後费用
按审计署计算,轻轨[QingGui]第一期的
投资[TouZi]额除了按已判给的“行车物料及
系统[XiTong]”项目增加资金导致造价预算由七十五亿元增至八十六亿元外,还应加上卅一项研究项目及前期工程判给的轻轨[QingGui]次项活动共二亿六千万元,以及运建办的运作开支三千三百四十二万元。另外还有一些未确定的项目,包括维护及额外列车批次,以及配合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的配套建设如因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而衍生的路网重整、车站附近地下停车场及转乘设施的建设费用等。
审计署认为,运建办就每项开支项目向上级进行独立的开支建议,使执行开支批准的有权限实体、监督实体以至市民、立法会等除了“主体土建”及“行车物料及
系统[XiTong]”合计七十五亿元外,无法知悉往後仍有多少费用需要使用公帑承担,不利於监察。
增开支失控风险
审计署指出,明显地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第一期的建设所需投入的公帑不只是运建办所宣称的七十五亿元;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这类跨年度且涉及多项子工程的大型工程项目,若没有一个能充分反映整体
投资[TouZi]的估算金额[JinE],令有权限实体无法按项目所需全面评估财务资源,影响审批决定。运建办没有一个完整的整体估算金额[JinE]作为控制成本指标的上限,使运建办在控制各项费用在预算上限范围内显得无所依从,难以监控日後的建设成本,容易导致项目开支不断膨胀,增加项目费用开支失控的风险;政府亦不能及早预视轻轨[QingGui]
系统[XiTong]未来可能对政府构成的财政压力,增加特区政府财政运作失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