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在京召开宣讲会,向来自区县、乡镇、村的负责人宣讲土地政策和需要关注、注意的重点问题。
对于近期各地区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同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二次开发和流转试点,必须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方可进入市场流转,且不得用于商品房开发。
他透露,2010年的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即将开始,将结合卫星图片,加强各类违法用地问题的查处。对于土地违法等行为,将坚决实行问责制。问责的对象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处分措施最轻的是记过,有10种情况可以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