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严禁突破编制增加人员……为保证原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和宣武区的行政区划调整顺利进行,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严明纪律保证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提出了“六个严禁”等纪律要求。
北京市要求,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纪律,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区有干部任免权的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暂停干部调整工作,在新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安排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机构编制各项规定,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职称,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严禁增设机构、擅自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破编制增加人员。
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北京市要求认真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擅自处置公款公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禁止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突击发放钱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实现新老机构、人员、工作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该市还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定,顾全大局,正确对待进退流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有关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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