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消息 (记者 张媛)为了房间[FangJian]内电扇的摆放位置,男子数次与他人[TaRen]发生[FaSheng]争执,最终用刀将对方扎死。近日,一中院对此案宣判,被告人高钢获刑10年。 事起争抢风扇 46岁的高钢与36岁的被害人过某都是来京打工人员,二人一起租住在旅馆的房间[FangJian]。 据高钢称,当时屋内只有一台电扇,他想把电扇放在房屋中间,结果遭到了过某反对,二人发生[FaSheng]争执。 随后,他去超市买了把菜刀[CaiDao],筹备做饭用,不料刚回到房间[FangJian]就被过某看到,还遭讥笑“就这点能耐”,并被夺去菜刀[CaiDao]。此时,旅馆老板发现二人不对劲,将二人房间[FangJian]调开。十多天后,两人再度发生[FaSheng]冲突,高钢用木棍打了过某。 两人持刀互殴 2009年8月20日6时许,高钢与过某相遇后再次发生[FaSheng]互殴,最终过某中刀身亡。 据高钢称,当时他在大兴区黄村镇劳务市场门口找活干,突然被过某打了一拳。随后,过某拿出一把菜刀[CaiDao],高钢从路边小吃店抄起一把尖刀,双方发生[FaSheng]互殴。 据法院审理查明,过某持菜刀[CaiDao]砍击高钢的头部、背部等处。高钢持尖刀扎刺过某的颈部、胸部等处数刀,刺破过某左肺、肺动脉,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鉴定,高钢所受损伤为轻伤。 被害人存过失 庭审时,高钢的辩解人以为,高刚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以为二人发生[FaSheng]互殴,双方都具有损害他人[TaRen]的主观故意[GuYi],故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高钢在互殴进程中持刀故意[GuYi]损害他人[TaRen]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GuYi]损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FaSheng]具有重大过失,可对高钢予以从轻处分,因此判决被告人高钢犯故意[GuYi]损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同时,鉴于过某对案件的发生[FaSheng]存在过失,法院减轻了高刚的部分民事赔偿义务,判决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为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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