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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峡库区捕鱼引发冲突致人死亡事件 陆浩作指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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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讯 记者从临夏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11月27日11时30分许,在东乡县河滩镇东干、祁杨两村交界的刘家峡库区水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冲突事件。库区渔业承包方约9名员工乘坐两艘快艇追打在该水域捕鱼的村民,并撞击他们的小渔船,导致一艘小渔船沉没,一村民死亡。
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临夏州县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此事。临夏州、东乡县各级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实地调查,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激化,促成此事尽快依法解决。
据了解,27日11时30分许,库区渔业承包方李家亮、魏光平、刘洋生、郭建军等四人开着快艇发现河滩镇村民张文珍、张自得、张乙丑、杨如仓、张自旺五人在该水域捕鱼,于是打电话叫来该渔业承包方胡清安等多名员工,用两艘快艇围住村民张自得等人乘坐的小船,双方发生口角直至用石块、木棒发生互斗,张自得等人负伤,在一旁捕鱼的杨尕业等4人看到此情,驾船前来劝阻,并救起被打伤落水的张自得。这时承包方欲用快艇将张文珍的渔船拖走,张自得、杨尕业见此情况,前去堵截。承包方王世明为阻拦堵截,乘杨尕业、张自得等人不备,加足快艇马力,从渔船尾部撞击张自得等人乘船,导致渔船进水后迅速沉没。杨尕业在情急之下,跳上对方快艇脱险,张自得、杨连志、杨重喜、杨居顺等人落入水中,张自得因伤无力自救,溺水身亡,其他三人被群众救起。杨如仓、张自旺等人被库区渔业承包方强行带到祁杨码头,后被公安部门解救,送到州人民医院治疗。从27日上午事发至29日上午,当地政府组织临夏海事局、交通局、甘肃西北潜水公司和当地群众一起开展搜救工作,29日11时29分张自得遗体被打捞出水。
目前,临夏州县公安机关已将对库区渔业承包方部分涉案人员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此事发生后,临夏州、东乡县立即启动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按照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徐守盛和临夏州委书记王玺玉,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马青林的指示精神,副州长郭鹤立带领州上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面对面与群众开展对话,做思想疏导工作。东乡县委、县政府接到报案后,及时向上汇报案情,县上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东乡县专门成立了六个工作小组,从舆论引导、善后处理、专案调查、水库权益协调、人员救治、水库安全监管等方面,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州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陆书记、徐省长、州委王书记、州政府马州长对水库“11.27”事件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特别是11月29日,在河滩镇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就“11.27”事件相关工作作了认真研究,进一步分析事件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并明确了处置善后工作措施,及时掌握动态,稳定群众情绪,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州县领导和乡村干部深入当地群众家中,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向群众表明省州县对此次事件的高度关注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要顾全大局,相信党和政府会做出公正合法的处理。与此同时,积极向省上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情况,按照国家《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寻求彻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多年频发的矛盾纠纷,彻底消除矛盾纠纷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做好 “11.27”事件相关处理工作的同时,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监管,引导群众提高法律及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采访中,记者进一步了解到刘家峡库区沿岸群众大部分为库区移民,99%为农民,人均耕地不足1亩,为库区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加之库区周边耕地继续遭受水库淹没、冲刷、流失和盐碱化等原因,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沿库部分移民已经成为实事上的渔民,常年从事渔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沿岸现有渔业农民492户,渔民1677人,库区渔业水域是他们长期赖以求生、求财、补田、补粮的重要途径之一。自2005年底,省渔业总站以招商引资的形式,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把刘家峡库区渔业水域资源使用权擅自承包给河南鱼商捕捞经营,禁止沿岸村民捕鱼,群众意见很大,并产生对立情绪,致使矛盾频发,不断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在事发现场,60多岁的村民韩吉玉等人告诉记者:“自水库建成后我们失去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我们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实在没办法的时候靠捕鱼来维持基本生活,可现在把水库包给了别人我们实在想不通!”张永年、张吉昌告诉说:“自2005年以来我们生活在库区岸边的村民每天都提心吊胆,承包商与我们的矛盾日益加深,械斗不断升级。先从动用拳头、木棒逐渐升级到斧头、枪械。” 东干村十六社社长告诉记者:“渔业部门既给当地村民发放捕鱼证,又和承包商一起不让我们捕鱼,实在让人无法理解。”河滩镇东干村一村民说:“承包商经常召集年轻力壮的员工,进行突然袭击方式,打伤我村村民,没收鱼具、撞沉鱼船,非法拘禁村民,全村遭受了较大的财产损失。”据现场一名知情人士说:“刘家峡库区渔业水域资源使用权既承包给河南承包商黄某,又承包给东北开发商邹某,非法多重承包;另外,库区水域面积有21万多亩,根据合同承包商使用的水域面积是16万亩,但实际上承包商完全独占了整个水域。种种做法都是非法的,以至于导致了今天悲剧的发生。”
现场的不少群众反映:“将刘家峡库区水域资源使用权不经过州县政府擅自承包给河南人,是长期发生矛盾纠纷的导火索,我们请求政府充分考虑移民区失地农民的生计,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复。”
事发后,正在河滩镇东干码头处理事件的镇长马文杰告诉说;“自2005年承包合同签定之后,一方面反反复复教育群众,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上汇报实际情况,争取得到解决。这次事件的发生令人痛心。”
目前,临夏州县领导和抽调的县、乡、村工作人员正在河滩镇继续做群众的思想疏导,对该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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