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宜秀萍)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1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广告发布单位立即停止广告宣传,主动纠正违规广告内容,同时,全部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此次通报的违法广告,在宣传过程中存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未经审批开展违法虚假宣传,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中,篡改审批内容、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篡改医疗器械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和适宜人群;非药品按照药品功效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其标示广告主要包括:关通舒胶囊(云南本善制药有限公司)、健身全鹿丸(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味龙胆花丸(清洗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参花消渴茶(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息喘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五味黄连丸(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方钩藤片(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红喜丸(江西华安保健品有限公司)、中研锗咔功能内衣(天津明大科技集团公司)、血樱花胶囊、乳安胶囊(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凤牌风痛贴(天津健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通舒颗粒(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清咽六味散(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舒筋健腰丸(广州陈李济药厂)、腰椎痹痛丸(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络活血胶囊(哈尔滨市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风再造丸(吉林敖东集团珲春恒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畅维康、法能项圈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不改正、继续发布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省食药监局将依法暂停这些广告所涉产品在我省销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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