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实习生 董莉萍)原嘉峪关市运管局出纳员刘文涛的离奇失踪,揭开了该单位339万元公款窟窿,并牵出两领导涉贪的特大案件。出逃3年终得归案的刘文涛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提出罪轻上诉。近日,省高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5年6月28日,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纳员刘文涛突然失踪,3年多时间里,其家人四处查找未果。2008年7月的一天,远在成都的刘文涛突然与家人联系。随后,刘父赶往成都与儿子见面并劝说其归案。同年7月14日,刘文涛被成都警方抓获后移交嘉峪关警方。随着检方对刘文涛涉贪案的侦查深入,涉及该运管局一、二把手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腐败窝案随之浮出水面(另案处理)。今年2月24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对刘文涛私吞公款案审理查明,1997年6月至2005年6月,刘文涛在任单位出纳员期间,利用其保管、经手本单位公款的职务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家属楼基建款等公款共计339.71万元。庭审中,刘文涛称领导曾威胁他“这事让我一个人担,要不赶紧跑掉,否则会挖一个坑把我埋掉”,所以才匆忙出逃。刘文涛还对指控数额提出异议,称单位领导曾以办公事为由,从其手中拿走公款248万元。但另案处理的该单位原主任陈天玖及副主任芦杰均予以否认,而刘文涛作为专业财务人员又不能提交任何形式的支付凭据予以证实。最终,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与罪名成立,以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刘文涛提出上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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