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宜秀萍)近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各地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督察,结果令人担忧。抽查的42家医疗机构中,有9家发布了医疗广告,其中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仅有1家,其余8家均有程度不同的违法现象:2家无证发布,6家随意篡改、增加发布内容。目前,该所已勒令相关医疗机构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移交当地工商部门进一步查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年来,我省医疗广告增长迅速,在各类广告经营额中位居前列。与之同步,医疗广告中虚假、违法宣传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广告市场的一大顽疾。2007年1月1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据此,经省卫生厅授权,2007年以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多次对全省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打击、查处,对多次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诊疗科目,或延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次督察的重点内容为: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随意篡改和增加审查过的发布内容,或利用过期、伪造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利用都市和保健类报刊、地方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以义诊、专家访谈、科普讲座等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规行为。据介绍,与此前多次督察结果相同,此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媒体依然以都市类报纸、地方电视台和电台等为主,广告发布主大多是民营医院、门诊部和专科医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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