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记者伏润之) 6月1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李某[LiMou]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ZhiXing],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兰州首次对死缓[SiHuan]犯人宣告限制[XianZhi]减刑。 copyright dedecms
现年29岁的李某[LiMou]是陇西县首阳镇农民,2010年6月2日凌晨3时,因感情纠葛,李某[LiMou]携带匕首将妻兄张某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次日下午6时许,李某[LiMou]在天水武山落网。 内容来自dedecms
6月17日,兰州中院对李某[LiMou]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李某[LiMou]因与其妻感情纠葛而迁怒于妻子家人,竟采用持刀捅刺十余刀的残忍手段杀死其妻兄,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ZhiXing]。同时,对其限制[XianZhi]减刑。 dedecms.com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死缓[SiHuan]犯人一旦被宣布为限制[XianZhi]减刑,其实际[ShiJi]执行[ZhiXing]刑期将为:死缓[SiHuan]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的,实际[ShiJi]服刑最少不得低于25年,由于有立功表现减为25年的,实际[ShiJi]服刑最少不得低于20年,这将改变以往判处的死缓[SiHuan]犯罪分子实际[ShiJi]服刑过短的问题。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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