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计划是“指导性”而非“指令性”,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没有处罚性约束措施。
委托代征的受托单位,应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无权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教师征车船税”的出现,是管理上的问题,原因是委托代征手续不完备,个别单位过于简单,甚至乱摊派。 ——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朝峰
昨日(15日),广东省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南方日报》报道吴川市委托教师征收车船税一事进行说明。总经济师杨朝峰表示,“委托代征”制度不存在漏洞,只是“管理问题”,吴川川西中学的不恰当做法只是“个别情况”。
“协税护税网络行之有效”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湛江吴川、梅州五华、梅江等地的地方政府,以摊派任务指标的形式让老师“统一征收”车船税的问题。昨日下午5点,省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做出回应。据悉,吴川市委、市政府也在昨日上午特别为此开会。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杨朝峰在会上表示,车船税属于地方小税种,只占广东地税总收入的1.1%。虽属零星税源,但税源分散,征收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杨朝峰说,受金融危机影响,广东地税部门的组织收入工作“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税收要“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征收车船税,光靠税务部门难以完成。“委托代征”是合法的,而目前广东的主要征收方式是“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综合治理”,代征单位主要是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委托代征手续皆按规定办理,并签订委托协议。
省地税局提供给记者的情况说明中称,当地政府为了实现摩托车车船税的征收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下达了“指导性的征收计划”,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又向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学校)下达该征收计划。一些单位还按比例下达了具体的宣传动员目标,如梅江区西郊办事处书记、主任“带头承担了每人10辆的发动亲戚朋友缴纳车船税的任务”。
吴川市政府通过文件,决定从6月1日起,将该市的摩托车车船税委托给各镇、街道代征。吴川市确定征收任务1150万元,至7月14日止,已入库550多万元,“这种协税护税网络是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
“中学老师征税是个别行为”
省地税局强调,征收计划是“指导性”而非“指令性”,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是没有“处罚性约束措施”的。因此,“如果将征收计划完成情况与评先、评职称挂钩”,是错误的。
杨朝峰称,“教师征车船税”的出现,是管理上的问题,原因是“委托代征手续不完备,个别单位过于简单,甚至乱摊派”。至于奖励经费,是当地政府通过财政资金返还,不是税务机关发放的。
杨朝峰一再强调,吴川市川西中学要求老师完成3辆车船税协征任务,“这是个别行为,且在发现后已经纠正过来”。
杨朝峰称,委托代征的受托单位,应“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无权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在记者问及川西中学所在的黄坡镇政府是否存在层层委托的不合法情况时,杨朝峰回应说,因为没有进一步签订委托协议,所以只能说有层层委托的嫌疑。据悉,吴川委托教师征税的做法已经在7月8日叫停,目前暂时没有任何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负上法律责任的说法。
编辑:张伟雄 作者:记者 孙莹 实习生 陈思 通讯员赵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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