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某药业公司55岁的总经理与来韶打工的湖南衡阳籍18岁女子莫燕华勾搭成奸。莫燕华发现这位隐名老总很有钱,于是伙同他人将其绑架,谁知酿成一宗轰动韶关的夺命劫财血案。日前,莫燕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情夫变吝啬招来不满
2006年7月,莫燕华投奔在韶关市打工的哥哥莫燕军。同年8月,在韶关市青石街某休闲中心找事做的莫燕华,遇到了来该休闲中心消遣的韶关市某药业公司总经理郭某。郭某自称是韶关某大公司的老总,可以给莫燕华安排工作。
当晚,郭某要莫燕华到酒店来商谈工作的事。其间,他对莫燕华说:“如果你愿意,一个星期最多陪我聊一两个晚上的天,工资一个月三到五千。”莫燕华听后默许。
就在这天,郭某便发给莫燕华两千元的“工资”。
此后,莫燕华便按郭某的要求,每星期一至两次到某酒店303房“上班”。起先,郭某每次发给她一两千元的“工资”,后来降至两三百元,引起莫燕华的不满,致使莫燕华萌发敲诈郭某一两百万元后离开韶关的歹念。
情急中杀人三人获刑
2008年7月的一天,莫燕华向其哥莫燕军和朋友苏军提了这个想法,得到了两人的同意,三人很快制订了行动方案。
同月29日当日下午4时许,莫燕华三人到武江区五祖路某宾馆开房,苏军、莫燕军分别携带一把弹簧刀藏于602房的衣柜中。
郭某接到莫燕华的电话后来到该房,苏军、莫燕军马上冲出,各持一把弹簧刀架在郭某的脖子上。郭某情知不妙,便奋力反抗,情急中,莫燕军拿弹簧刀刺向郭某的胸部,苏军见状又连捅其胸部数刀,并切割其颈部一刀,致郭某当场死亡。
随后,三人拿着从郭某身上搜得一部三星手机、两枚金镶玉戒指等物及4500元现金逃离韶关。
2008年8月13日、15日,韶关警方在深圳市分别将莫燕华等人抓获。前天,韶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苏军死刑;莫燕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莫燕华无期徒刑。
编辑:钟素萍 记者曹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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