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是关键。市工商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成为顺利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督办工作细则》、《韶关市工商局手机短信平台管理规定》、《韶关市红盾信息网(外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韶关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又认真制定了《韶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韶关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韶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韶关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韶关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韶关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这些制度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考核机制、审查机制、报告机制、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形式等方方面面。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证政务公开的顺利实施,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相关的配套制度。1、执法监督制。明确执法监督的机构、内容、范围、形式以及处理方法,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2、过错追究制。对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出现的过错和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有利于实现权、责统一,使权力受到制约。3、案件核审制。建立三级案件核审制,即办案单位初审,法制部门核审,案件核审委员会定审,保证了处罚案件的质量。4、评议考核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听取社会意见等不同渠道,进行评议考核,作为各执法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政务和投资环境,市工商局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从规范行政审批许可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等方面入手,抓住关键,加大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制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级督察队作用,将政务公开列入督察内容,进行效能督察,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全系统信息化网络,增设相关视频监测设备,开发相关功能,建设市、县、工商所三位一体、互相联动的安全管理和效能监督电子监测系统,工作日对窗口大厅的行政效能进行检查,夜晚和节假日对各单位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抓好信访督办制度。市工商局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到目前为止,市工商局共接到韶关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转来的群众来信2件,接到信访件后,局领导指派监察室汇同登记部门前往投诉地,找相关当事人调查核实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
六、严格奖惩制度。把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违反办事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行政责任。
编辑:钟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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