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0日),清远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明年新农合工作,提出要将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纳入到大病统筹补偿。住院补偿封顶线最少也要提高到5万元。
上半年补偿资金近亿元
会上,清远市农合办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郭献泽介绍了我市新农合的发展情况。5年来,我市新农合水平大为提高,2003年全市参合率为36.6%,2008年提高到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参加人数达到308.1万人。2003年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20元,2008年提高到90元,清城区超过100元,5年来共筹资5.5亿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也从2003年的1000元提高到2008年的3万元。
据统计,2008年1至6月,全市有41.8万人次得到住院和门诊补偿,补偿总金额9564.1万元,其中住院6.7万人次,补偿金额8979.2万元;门诊33.7万人次,补偿金额460.8万元;其它1.4万人次,补偿金额124.1万元。
另外,全市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参保费用全部由县(市、区)镇财政负担,2003年至2008年连续5年的参保率均为100%.
计划内生育费用可报销
根据市新农合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2009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应达到110元以上,农民个人参合标准为20元以上。同时要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镇级住院补偿比例应达到70%以上,县级住院补偿比例达到60%以上,县外达到40%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根据各地筹资水平而定,但最少也要提高到5万元。同时,市卫生局还特别要求,要将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纳入到大病统筹补偿,但计划外生育不可报销。
同时,新农合要最大限度发挥合作医疗基金效益,资金使用率达到当年筹资的90%左右,力争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最优化。
(实习编辑:钟素萍) 见习记者/卫学军通讯员/黄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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