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在梅州调研时,要求梅州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动力,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院各项建设,力争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梅州期间,郑鄂分别在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林荣陪同下,参观了叶剑英纪念园,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梅县人民法院调研。
昨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座谈会上,郑鄂充分肯定近年来梅州市法院在审办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据了解,近年来梅州市法院坚持狠抓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每年的结案率均在97%以上,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再审案件调解率逐年提高,反映案件质量的生效裁判正确率等多项指标排在全省法院前列,市中院的工作报告连续三年以97%以上的高票通过;教育培训、调研宣传、立案信访、思想政治、纪检监察、法官协会等多项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队伍建设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市中院连续21年、所辖8个基层法院连续8年无受法纪处分的人和事,先后涌现了“全国法院模范”、“人民的好法官”石伟文,“全国模范法官”徐干忠,“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廖顺发等一批模范人物。2006年,市中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2004—2007年连续四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评先进单位。2007年以来,先后有6个基层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院”,并获记功授奖。
郑鄂对梅州市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希望梅州市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全面推进结对帮扶、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和信息化建设等三件大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努力争当全省、全国法院排头兵,为梅州“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实习编辑:钟素萍) 游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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