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了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连日来,市工商局加大工作力度,从七个方面抓好中秋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工商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着力整治月饼经营中存在的质量不合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搭售其他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月饼质量监测,严把市场月饼质量关,依法打击月饼经销中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虚假表示、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退市月饼的跟踪监管,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
加强对猪肉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猪肉、粮、油、菜、水果、乳制品、糕点、糖果、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充分利用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强化对加工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等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经销病死禽畜肉、高温猪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等重点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重点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对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特别规定》的,及时纠正,依法处罚,进一步促进和完善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的自律体系建设。同时,指导经营者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点,支持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开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设立消费者服务专用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消费维权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工商部门针对节日市场申诉集中、举报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积极做好应对节日食品市场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超前工作,积极防范,确保食品市场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各类值班,24小时坚守岗位,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通信联络,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加大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一会两站”的工作力度,保持线路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分流、督办和查处消费者有关食品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动态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和预警,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建立健全应对食品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特别是突发问题,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到位。在节日期间,全市工商部门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各业务机构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和基层工商所岗位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的,以及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及时发现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和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加强联系与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全市工商部门加强与农业、质检、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合力,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对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及时主动移交,对其他部门移交的食品违法案件,依据职责依法及时处理。(编辑:郑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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