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记者从清远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已正式启动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清远符合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企业均可向清远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实施直通放行之后,企业最多可以节省通关时间两到三天。
据悉,质检总局近期发出公告,正式在全国范围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在报检时可自愿选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低风险、可控制原则,统一制定可实施进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为做好直通放行工作,清远检验检疫局成立了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并通过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向清远进出口企业宣传,及时受理符合条件企业的直通放行申请。
据介绍,出口产品的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施检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在全国各口岸通关放行。而以往,货物在产地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还必须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再次申报和查验,才能顺利通关。两道关口变成了一道关口,不仅会大大加快企业出口货物的物流速度,缩短贸易周期,还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进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签发通关单,不实施检验检疫,仅对货物加施检验检疫封识,货物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封识后实施检验检疫。进出口直通放行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口岸通行速度,减少通关环节,对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变产地、口岸二次申报为在产地一次申报。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可实现快速通关,减少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诚信度好、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实施出口直通放行,有利于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实习编辑:张伟雄) 记者赖小聪通讯员粤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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