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向汕尾市通报了国家和省有关加大投资,推进渔港建设的政策,并希望汕尾市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申报,尽快推动渔港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世顶及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局、财政局、港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起,省将对国家一级渔港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往年中央与省的投资比例由1∶0.5将调整为1∶1;省一级渔港,则由省与地方按1∶1的比例进行投资建设;对于县级渔港建设,省将采取用奖励的办法加以推动,每完成一个县级渔港的建设,由省奖励200万元。据悉,未来几年,全省将投入8亿多元推进渔港建设。据了解,汕尾市共有10个渔港,列入省一类渔港建设计划的有汕尾渔港(国家一级渔港,拟建成国家中心渔港)、碣石渔港(国家二级、省一级渔港,拟建成国家一级渔港);列入省二类渔港建设计划的有甲子渔港、鲘门渔港、马宫渔港、小漠渔港、遮浪渔港,拟建成区域性渔港;列入省三类渔港建设计划的有金厢渔港、湖东渔港、大湖渔港。
座谈会上,王世顶要求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渔港建设的重要性;要总结经验教训,协调好各方面工作,有组织有规划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抓住契机,落实责任,坚定信心,把渔港建设推上新台阶。
编辑:钟素萍 记者罗迅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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