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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20项措施促农民工就业创业
2009-08-15

  加大农民工就业服务,免费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工就业……最近,针对农民工就业等问题,湛江市调整或新出台了20多项措施,帮助农民工就业和创业。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将从就业服务、免费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针政策上向广大农民工“倾斜”,确保全市1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

  农民工可接受“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

  农民工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免费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援助等服务;农民工可免费参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可在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免费就业与失业服务登记;就业困难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联系卡”,接受“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

  农民工均可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经地级以上市扶贫机构确认、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费接受3年职业技术教育。农民工可到经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未享受政府培训补贴已就业农民工可到经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一次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可登陆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免费学习电子商务、物流师、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等工种的职能技能。

  农民工通过初级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家庭困难的失业农民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

  广大农民工创业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受创业政策咨询、专家指导、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融资服务、开业指导以及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农民工创业可按程序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被征地就业困难农民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被征地失业农民可参加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有关创业扶持政策;农民工创业可走审批“绿色通道”,享受“一站式”服务、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按规定最短时限办结等服务。

  ◆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多多

  如果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创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两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减免其他各项行政性收费,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工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登记不收费、处罚不罚款”的政策。

  据悉,农民工创业从事下列服务可免征营业税:(1)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提供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丧葬服务;(2)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3)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农民工创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从事交通运输、商业、物资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企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编辑:钟素萍

李辉 孟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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