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等5类人群可参保
??? 记者昨日(28日)从市社保局获悉,阳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新的调整,对参保群体进行了进一步细分,明确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等5类人群,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今年6月阳江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受到了广大城镇居民的广泛好评。但由于该险种的参保对象范围较广,其中部分群体情况特殊,是否能参保有待明确。为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参保问题,市有关部门经过详细调研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参保群体进行了细分,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
据介绍,此次调整将5类人群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一是在社保经办机构长期领取退休费,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二是在企业改制中已一次领取医疗补助,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三是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参加居民医保。四是已在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但从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五是代养或认养子女户口不在本户籍(在当地福利院)的,可在代养家庭中参保,由当地福利院提供证明。此外,有亲戚朋友寄挂户口的家庭,允许只办理户主的直系家庭成员,寄挂人员可不列入本家庭必参保成员。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段时间努力,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的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已经完善,居民参保更加方便。该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先要户主或家庭中任意一名有经济能力的人,到商业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然后备齐以下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5周岁以下人员免交);个人结算账户存在首页复印件;参保人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编辑:钟素萍 记者/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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