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昨天拉开序幕。本次活动将在全省评选表彰300名“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获奖教师可获每人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出资150万元对这批教师进行跟岗培训。据悉,如此大规模对山村教师的表彰和奖励,在全省尚属首次。
本次表彰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东教育学会联合开展,表彰将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此外,三家主办单位联合广东省新闻学会举办“寻找广东最美山村教师”活动,由广东省新闻学会组织号召各会员单位,奔赴基层教育一线,体验山村教师生活,寻找、发掘、宣传有代表性、高素质的乡村教师。
据了解,本次评选表彰范围包括汕头、韶关、湛江、肇庆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村中小学(不含县城所在镇)、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农村教师。参与评选的教师,需扎根农村教育,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含以上)。评选期间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曾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或南粤优秀教师(包括杰出教师、教书育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山区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参加本次评选。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在会上指出,本次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农村教育,尊重农村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农村教师扎根山村,建设一支稳定的、素质良好的、适应农村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编辑:贾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