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察机关查明,朱育英在担任信宜市委书记兼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在信宜市属干部提拔、交流、换届任用及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涉嫌受贿人民币1300多万元、港币300多万元、美元20多万元。另外,为谋求职位升迁,他还曾向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行贿。该案昨日未当庭宣判。
花钱买官20万行贿罗荫国买副厅
朱育英的仕途从茂名市电白县起家。资料显示,1992年至1993年,他担任电白县政府副县长;1993年至1997年任茂名市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4年起兼任市直属机关财贸口党委书记;1997年至1998年,任茂名市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市直属机关贸易口党委书记;1998年至1999年,朱育英任化州市委副书记,化州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9年至2003年,担任化州市委副书记,化州市政府市长;2003年至2009年,朱育英转任信宜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至2011年,升任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检察机关查明,朱育英仕途一帆风顺的背后,有着赤裸裸的金钱交易。2008年,朱育英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为谋求茂名市副厅级职位,他在当年六七月份的一天,约请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到当地荔×酒店吃饭,期间贿送罗荫国20万元港币。由此,在罗荫国的关照下,朱育英于2008年底升任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据调查,朱育英给罗荫国送钱非自2008年始。为了和罗荫国联络感情,朱育英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在春节期间分四次送给罗荫国现金共计人民币8万元。
批量卖官送了钱某镇长“三连跳”
朱育英不仅买官,也大肆卖官。经查明,朱育英先后收受了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万多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办案人员介绍,朱育英自己还经常说一句话,叫“先上车,再买票”。意思就是先不收钱,等事情办好以后再收钱。这些当地干部送钱给朱育英,有的是想由镇长做书记,有的是想由小镇的书记转任大镇的书记,有的是想从镇里调到市里单位,但他们的手段是一样的,就是用钱做助推剂。
2005年,信宜市某镇镇长梁某被提拔为该镇党委书记,为感谢时任信宜市委书记的朱育英的提拔,梁某在当年5月来到朱育英的办公室,送给朱20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经朱育英同意,梁某调任信宜市区东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他在到任几天后到朱育英家楼下,在朱育英的车里送给朱30万元人民币,朱再次收下。2008年,梁某为谋求升迁,于当年11月和12月,先后在茂名市委宿舍大院送给朱育英15万美元。在朱育英的推动下,梁某在2009年9月被任命为信宜市副市长。除了这几次大额贿赂外,梁某为了与身为当地一把手的朱育英保持良好关系,从2005年至2009年,先后在中秋或春节期间送给朱育英“利是”6万元,朱都欣然收下。
对于卖官,朱育英却说,他提拔人主要是看能力,而不是只看对方送钱多少。“大家认可这个人我才会提拔,而且要看个人的业务能力”,“我不会让不懂业务的人管钱,让不懂业务的人去管业务”。他还特地提到了信宜市水务局原局长伍某对其行贿一事做例子。2006年,时任信宜市水务局局长的伍某为谋求改任信宜市卫生局局长或信宜市政协副主席,于当年12月在朱育英家楼下将100万元贿送给朱育英,朱欣然将钱收下。但朱育英认为伍某与省水利厅关系较好,有利于该市水利局继续开展工作,就安排伍某继续担任信宜市水务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