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获悉,从2009年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将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 tujian.org
据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长,余下的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l个月内,要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tujian.org
如果国家补偿的学费不足以偿还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必须继续按照还款协议,将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经办银行。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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