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凯里李女士到某售后服务部打工。期间,该服务部每月都要从其工资中扣除100元“保密费”。在辞职后,李女士迟迟取不回所有“保密费”的情况下,便到凯里劳动部门投诉。8月13日,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后初步认定,所谓“保密费”,原来是押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8月14日,凯里的李女士到某科技产品公司凯里售后服务部打工。同年10月18日,李女士去领取9月份工资时,发现工资被扣了100元。售后服务部解释称,这100元“保密费”是按公司规定收取的,由公司暂时保管,将来还要退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后,售后服务部每月都以同样的理由从其工资中扣除100元人民币。截止到2008年7月底,李女士被扣掉的“保密费”达900元。后来,李女士提出辞职,但该售后服务部拒绝退还900元“保密费”。随后,李女士投诉到了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8月13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这家售后服务部进行调查,该售后服务部负责人承认收取了员工“保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调查,执法人员认定,收取所谓“保密费”,实际上是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行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表示一旦查实,该售后服务部将面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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