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假警服冒充警察,驾驶租来的汽车,在花溪区、白云区等地多次以警察办案为由,将路边行人强行拉上车后实施抢劫。昨日,鄢林抢劫团伙的最后一名假警察宋刚被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月,被告人宋刚开始伙同罪犯鄢林、吕和东、熊刚(均已被判刑)身着买来的假警服,驾驶租来的汽车,在花溪区、西秀区、白云区等地,6次以警察办案为由,强行将路人拉上车后实施抢劫。在这些抢劫案中,大部分是被害人刚从银行取钱出来,几人便开车尾随,待远离银行后,便将被害人拉上车实施抢劫。其中,宋刚参与抢劫的金额达到5.1万余元。2008年9月13日,宋刚伙同一男子(在逃)在西秀区客车西站建材市场装买油漆,趁受害人刘某不备,将其价值1300元的手机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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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议庭合议后,法庭当庭以抢劫罪、盗窃罪一审判处宋刚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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