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将村里的砂石厂转让给一公司,一男子率30余名村民对该公司堵工一个多月,致使该公司无法进行生产,造成经济损失37万余元。日前,贵阳市中院终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6年1月10日,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村村民委员会将其所有的贵阳白云麦架新村沈官大坡砂石厂以90万元转让给贵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同年4月28日,该村村民,被告人黄德金等人以索要土地赔偿款为由,带领本村30余名村民到位于麦架镇的该工程有限公司白云砂石分公司及租用该公司场地的一公司沥青厂进行堵工,堵工长达一个多月,致使两单位停工停产一个多月,造成经济损失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