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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本报报道贵阳市一好心市民60岁的段永飞女士收养了一个被父母撇下的孩子,但因年迈无力再继续抚养,希望孩子的亲生父母能回来给孩子上个户口的消息后,不少好心人打来电话表示要收养孩子或者给孩子生活费。
4月7日消息见报当天上午,一位吴小姐就来到本报热线值班室说,她是贵州雅美职服有限公司的职员,她的公司经理肖金富看到报道后,希望和这个4岁的孩子冉尚昆见一面,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公司愿意捐助孩子每月500元的生活费和将来读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所需的全部学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4月8日,毕节市的张菊女士打来电话称,自己未婚不能生育,希望领养这个孩子,给他一个温馨的家。张女士说,她刚在毕节市天河路百灵水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她有能力让孩子幸福。她提出和段永飞签订协议,如果在约定的1年期限内,小孩的亲生父母不出现,她就将孩子代为抚养,段永飞随时可以到毕节看望孩子;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在她代养的时期内出现,她将向孩子父母索要这段时期的抚养费并归还孩子。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段永飞表示,目前她还在期盼孩子父母的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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