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QQ群,大家“群聚”,一起聚餐喝酒,交朋识友,本是一件好事。然后,清镇一个QQ群的三名网友却因一言不和将一名网友的同事杀伤致死。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三人判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7月29日晚7时许,林大晟、陈伯玉、吕海涛等十余人在清镇市举行QQ群网友聚会,饭后大家又相约到酒吧喝酒。网友匡某的同事刘某也一同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晚上11时许,大家从酒吧出来去消夜,看到刘某与一位女网友在一起,陈伯玉对二人称,走那里要讲一声,群体活动,出事不好。为此,陈伯玉与刘某发生争吵,还动起手来,陈伯玉便喊来林大晟帮忙。刘某跑进一巷道内,陈伯玉、林大晟、吕海涛先后追赶进去,扭打中林大晟持刀刺杀刘某颈部及胸部,后三人逃离现场,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陈伯玉在云岭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带领公安人员抓获林大晟;31日,吕海涛投案自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贵阳市中院审理此案后,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大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陈伯玉有期徒刑十二年;吕海涛有期徒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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