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耕牛大盗”管某曾因盗窃他人耕牛“三进宫”,近日,施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再次将其判刑,刑期14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介绍,今年35岁的“耕牛大盗”管某系施秉县双井镇某村人。1991年、2004年、2006年3次因盗窃他人耕牛被施秉县人民法院判刑。
尽管经历了“三进宫”,但是管某还是不思悔改,2008年刑期释放后又重操旧业,仅2008年6月29日至9月16日期间,就在施秉县杨柳塘镇作案8次,盗窃耕牛8头,价值人民币50800元。管某盗窃耕牛的手法简单而胆大。他常常选择村民熟睡的凌晨,悄悄打开被害人的牛圈门将耕牛盗走,然后将盗窃得的耕牛运到外地销赃。所得赃款至案发时已挥霍一空。
管某被捉拿归案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其是累犯,而且所得赃款已挥霍殆尽,被害人的损失无法挽回,施秉县人民法院对管某所犯罪事实作出了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