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息烽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家米粉店聘用新员工,不对新员工进行培训,结果员工才上7天班,就被米粉机绞断手指致残。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这家米粉店赔偿员工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一共5万余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8月12日,刚刚高中毕业的女孩廖某经人介绍,到该县一家米粉加工店打工,包吃住每月400元工资。店主邓某没有对廖某进行米粉加工机器的操作规程培训,直接让廖某从事米粉加工作业。8月19日下午,廖某在清洗米粉机过程中,没有断开电源带电作业,右手食指、中指被卷入机器中绞断,经贵阳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认为,邓某从事米粉加工、经营,对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安全应负全面责任。邓某雇佣廖某后,未对廖某进行米粉加工机器操作规程培训,造成廖某工作中受伤致残,是法定赔偿义务人。同时,廖某违章操作导致自己受伤致残,应承担一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店主邓某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廖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52831.84元。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