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桐梓县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财务人员在为该县燎原镇黎思村村民杨某某开具患者治疗费支票时,将患者应报销的“肆仟陆佰零肆元”误写成“肆万陆仟零肆拾元”,而杨某某则“顺水推舟”,到银行取走了这笔钱,警方接报后,及时将钱追回。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桐梓县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办负责人介绍,当日上午11点过,财务人员出现失误后,当时并没有发现,直到下午14时50分,在猛然发现误将“肆仟陆佰零肆元”写成“肆万陆仟零肆拾元”,该办遂紧急向桐梓县公安局刑侦中队报案。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桐梓县公安局刑侦中队副指导员令狐瑞带领民警赶到桐梓县农业银行查看电视监控资料,发现杨某某已经将钱取走。之后,大家又立即驱车赶往燎原镇黎思村找到杨某某。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杨某某承认多领了4万余元现金,当场将钱退还。 tujian.org
对此,遵义名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泽文接受记者咨询时说,本案中,如果杨某某拒不返还此款,其多领的钱属不当得利,桐梓县卫生局亦可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其返还。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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