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遵义市中院获悉:务川自治县一工地财务人员,为了“赖掉”应支付给受伤民工的残疾补偿款,竟伪造了一份领款条。不过这一伎俩很快被办案法官识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受伤农民工名叫赵某,重庆市彭水县人,受包工头王某雇请到务川县石垭子电站工地做木工活。在做工期间,赵某右手三根手指被截断造成伤残。经双方协商,王某同意赔偿赵某残疾补偿等费用共计32700元,双方还写下了欠条,承诺在6月20日前付清。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是,20号之后,王某的财务人员胡某却只支付了2000元的赔偿金,剩余的赔偿金却一直未付,无奈之下赵某将王某告上法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务川自治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后,派法官专程赶到石垭子电站工地调查取证。通过调解,王某承诺会及时支付30700元余款。 tujian.org
但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案情在第二天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财务人员胡某向法官提供了一份赵某出具的领条复印件,上面清楚标明赵某已支取赔偿金21000元。胡某还称,赵某已多领了一月工资和其他费用,抵除赔偿款后已不再差欠。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此,赵某十分震惊,坚决予以否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凭借职业敏感性,法官怀疑财务人员胡某有伪造证据之嫌。为进一步核实证据,法院派出数名干警赶到石垭子电站工地,责令胡某提供财务支出凭证进行核实。 tujian.org
结果,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胡某如实交代了当天早上他将赵某支取2000元的领条篡改为21000元,复印后向法院提交的过程。 tujian.org
鉴于胡某伪造证据、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法院于7月2日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同时,胡某还如数支付了工人赵某的赔偿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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