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欲将因吵架跑回娘家的妻子接回家时再次发生争吵,在他操起钻花刺伤妻子时,岳母上前劝架,被当场刺死。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无期徒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1年3月底,安廷发(花溪区人,52岁)与其妻尚某发生争吵后,尚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同年4月4日11时许,安廷发来到岳母张某位于清镇的家中,想接尚某回去。张某称,家中还有些农活需要尚某帮忙,尚某也称她不回去,为此,两口子再次争吵起来,安廷发操起木工用的钻花朝着尚某胸部、手上捅去,将尚某刺伤,岳母张某见状连忙上前阻止,也被安廷发刺伤肝脏,当场死亡。案发后,安廷发负案潜逃。
2009年1月4日,花溪区公安分局麦坪乡派出所在对安廷发所在的杉木二村采集基础信息时,了解到安廷发已潜逃回家中,当即将其抓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