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售价40元的康复新液,我居然花了80元才买到。”提起此事,筑城市民王小姐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并不是心疼多花的这40元钱,而是不满受到收银员的“忽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7月5日上午8时许,王小姐来到次南门某药品连锁超市,购买了一瓶康复新液和一瓶小儿退热合剂,价格分别为40元和17.5元。王小姐欲用自己的医保卡付款。收银员说,“只有康复新液能刷医保卡,小儿退热合剂不能刷卡,须付现金。”王小姐表示同意。在收银员刷完医保卡后,王小姐又付了57.5元的现金后拿到了药费单据和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晚上回家后,王小姐看了一下单据越想越不对。“我刷医保卡买了康复新液,药店打印的红色购药清单确认从我的医保账户上已划走了40元钱。但那张57.5元的现金购药发票上,却把康复新液和小儿退热合剂一块算了进去,而我最后也确实付了57.5元的现金。药店明显多收了一次康复新液的钱。”王小姐告诉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于是王小姐来到药店投诉。“我们药店在搞活动,满50元送5元的抵用券,你的消费已经超过50元了,我就把刷卡和付现金购买的这两样药打在一张单子上,你就可以领券了。”当事收银员振振有词。“刷卡和付现金都可以参加活动,只要金额累计满50元,无所谓在不在一张发票上。而且,多收的40元钱又怎样解释?”面对王小姐的质询,该收银员无言以对。鉴于此,该药店做出处理,让当事的收银员退回多收王小姐的40元钱。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小姐希望借本报提醒市民,使用医保卡购药时一定要注意,刷完卡之后要注意查看余额和发票,以免遭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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