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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海口公务消费只能刷卡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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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两个月后公务消费只能刷卡
本报4月1日讯(记者彭桐)从今日开始,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这是我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就此向市直各单位发出了有关通知,两个月后市级预算单位将只在具有刷卡消费环境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可以进一步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是当前解决现金支付问题的有效管理手段。我市自去年11月实行公务卡制度试点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具备了全面推广的条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决定从本月起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
全市将统一组织办卡发卡。符合条件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各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在这5家商业银行中自选一家作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与之签署代理协议,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申领材料,并根据申领人实际工作需要与发卡行共同确定其公务卡授信额度。
本月中旬,市财政局将组织预算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和公务卡支持系统操作培训。各预算单位5月底前要完成本单位公务卡的发卡及公务卡支持系统的初始化工作。从6月开始,在公务卡结算方式使用范围内,市本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消费环境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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