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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启动行政问责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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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工作,是创新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设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关键抓手。今年海口市将149项重点工作列入市政府专项督办,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将启动行政问责制。
专项督办的149项重点工作,包括60个重大项目建设、20项为民办实事事项和69项《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事项。其中,今年全市要推进60个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20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涉及新农村建设、均衡教育、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等8个方面,投入资金总额13.7亿元,是海口市坚持为民办实事以来,资金总额投入最大的一年,与去年相比增加了7.57亿元。
海口市在今年重点工作专项督办中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每月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督查室整理汇总上报市领导,把督办内容编印《督查通报》印发全市。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制定重点工作的推进计划,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协办单位要主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对每月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厅签发黄色督办令,限期完成进度;半年内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签发红色督办令,对其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进度;未完成年度任务的责任单位,直接导致任务未完成的协办单位,将启动行政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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